機構職能
(一)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機構職能
1.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定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并組織
實施。
2.擬定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3.指導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4.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職工住房檔案管理,協調監管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工作。
5.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設4個職能處。
1.綜合業務處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房出售和職工住宅配售方案審核工作;負責調查統計中央國家機關職工
住房需求,研究擬定需求規劃;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檔案信息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室內行政事務工
作。
2.政策研究處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調查研究,擬定住房制度改革
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承擔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的政策宣傳、業務
培訓和監督檢查工作。
3.物業指導處
擬定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建立業主委員會,協
調社區建設工作;監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使用;擬定供暖體制改革方案并推進
實施。
4.交易管理處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住房交易服務與管理,承擔檔案信息服務、交易政策咨詢、中介機構監管、交
易情況反饋等工作;負責各單位使用售房款發放職工住房補貼方案的審核。
(三)人員情況
主 任 王洪波 主持領導房改辦全面工作。
副主任 張國威 配合主任,側重分管政策法規處和物業指導處。
(四)聯系方式
政策研究處: 聯系電話 83084695 83084696
辦公地址 4號樓522
物業指導處: 聯系電話 83084478 63093741
辦公地址 4號樓520
交易管理處: 聯系電話 65993089 65993080
辦公地址 朝陽區朝外大街甲10號